老板顿时陷入犹豫,单纯是跪贵人也就罢了,跪了就能拿到一枚金月,这生意来一百次他做一百次!

        可问题是,按照阿宝指的地方,跪下去以后刚好是朝着米米露,让他一个酒馆老板向着打杂的服务生下跪,这

        行政官看出了老板的犹豫,也觉得这种事挺离谱的,但在这种场合该向着谁说话,该怎么说话,他心里还是有数,于是故意漫不经心地搭腔“不想要这枚金月倒是不要紧,可如果扫了阿宝先生的兴致,呵呵”

        行政官没有把话说完,而是留了想象的空间。

        这番话就像一把锤子,把老板摇摇欲坠的心防砸得粉碎。

        阿宝是鹿林城的贵客,如果扫了贵客的兴致,连带得罪城中的贵族和官吏,自己在酒馆上的投资可就全完了

        想到这里,老板一咬牙,心一狠,什么脸面都不顾了,普通一声跪倒在胡山戎身前,也是在向米米露下跪。

        米米露哪想到自己会有这份殊荣,吓得花容失色,缩在胡山戎怀中瑟瑟发抖,犹如一只刚破壳的雏鸟。

        “哈哈哈哈哈!”胡山戎笑得不停拍大腿,用靴子蹭了一下老板的头,“来,第二个游戏,磕头。”

        人就是这么一种有惰性的动物,原本死硬着一口气,发誓绝不退缩,后来硬不住了,决定稍稍松掉一些,本来只想松掉一寸,又在惰性驱使下继续松懈,松掉一尺,乃至松掉更多,慢慢就越过底线,离曾经的底线越来越远。

        就好比现在,如果一开始就让老板跪下磕头,他多半是不乐意的。

        可如果先让他跪下,再让他磕头,他就会觉得——反正跪都跪了,也不差磕这一下头,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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