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诺点头。

        菲奇懒洋洋地说:“也没什么特别的经历吧。我不是人类养大的孩子,我的妈妈是一只狼,我从有记忆起就生活在森林里,跟着狼妈妈捕猎,吃肉喝血,和狼群一起长大。”

        这还不特别?奇诺顿时觉得无语,但仔细想想,他好像也没资格说别人的童年太奇葩。

        菲奇继续说道:“在我长大的第8个冬天,森林里来了一支开拓队,到处砍伐树木,狩杀动物,我和狼妈妈也就失散了。”

        “后来,那些人类发现了我,把我带回人类社会,在他们称作‘医院’的地方做了各种检查,我记得我当时什么都不懂,以为他们要用仪器伤害我,还咬伤了好几个人,哈哈...”

        “不过很快,一个贵妇收养了我,教我人类习性,教我说话认字,给我取名叫菲奇,把我当女儿养大。不得不说,人类的生活确实很有趣,比如他们会把一些好玩的故事用文字写在纸上,或者拍成电影,画成漫画,做成动漫之类的...”

        “但我始终适应不了森林之外的生活,因为人类的有些习惯好奇怪...他们居然喜欢吃死了很久的猎物!那些摊位上卖的猎物,运气好还能碰到完整的,运气不好连皮毛都没了,就剩一块肉在上面!一点都不新鲜!我闻着就yue~yue~”

        “你知道更奇怪的事是什么吗?人类把猎物买回来,不仅要把毛皮剥干净,还要把肉放在火上烧!哇...那种火烧过的肉,你能想象是多么可怕吗?人类真是太野蛮了!”

        菲奇叽叽喳喳讲着这些颇具违和感的往事,奇诺倒觉得不奇怪,这种森林狼哺育带大的女孩,从天性来说就是野兽,哪怕学会人类语言,进入人类社会,那也只是一只“会说人话的野兽”而已。

        也难怪她的性格像个放荡不羁的小疯子,像野狼那般不怕疼不怕死,茹毛饮血生吃猎物也都毫无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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