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汐华,名字你不用知道,我和你没那么熟。”

        汐华很早就知道自己长得漂亮。

        还在上小学,就不断有人夸她,男生们扯她头发,扔她纸团,有时候又给她送来棒棒糖之类的小零食,千方百计吸引她的注意力,甚至有恶心的老师,自己已经是大腹便便的中年大叔了,却还是找个由头把她叫进办公室,就为了能在关上门后摸她的手,用胳膊肘去蹭她的胸。

        这些事是不能告诉妈妈的,因为妈妈嫉妒她的漂亮,据说她曾经也是个大美人,可是生了她之后就没那么美了,同时妈妈又需要她的漂亮,只要把她带出去,总会有人来夸她,然后说“果然还是妈妈的基因好”。她需要做一个漂亮的布娃娃,布娃娃的不能有污点的。

        渐渐的,汐华长大了,越长越漂亮,漂亮到路过的男人为了看她甚至会栽跟头。因为她太漂亮了,人们往往会忽略,她还很聪明。她一直在班里名列前茅,考上了大学,然而大学毕业时,日本还没到推出《男女雇佣机会均等法》的1985年,职场招募女性,也不过是招为男性雇员端茶送水的侍应生,面试官一看她非常漂亮,就疯狂暗示她进了公司之后,能立刻攀上精英雇员,从此麻雀飞上凤凰枝。

        汐华对此不屑一顾。她才瞧不上这些根本不如她的男人,不过是少了两个胸多了一条肉,怎么就能压到她头上了?汐华要找到比她更优秀的男人,要身材高大,和她纤长窈窕的体型相称,要容貌俊美,和她艳丽夺目的长相争辉,要胸有城府,眼界宽阔,形容潇洒,别具一格,能让她心悦诚服,心甘情愿张开腿。

        在日本应该是找不到这样的男人了,汐华苦练英语,还是性感高雅的伦敦腔,将日语那念起来像方形车轱辘咯噔的片假拼音丢到九霄云外,然后,她出国了。

        汐华找了四年,终于有一天,在一家伦敦的乐声震动的酒吧卡座里看见了DIO。

        他一个人坐在那里,面前摆着一瓶血红的酒,慵懒地靠在深色法兰绒的椅背上,如雕像一般的肌肉放松地舒展着,一头金发有些蓬乱,看起来像是一头正在打盹的雄狮。轰鸣的舞曲似乎都在他那静止了。

        汐华用小镜子确认了自己的发型和妆容,端起正在喝的香槟,踩着最惑人的步伐朝DIO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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