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轩此刻非常讨厌情绪化的人,但他忘了,自己是最情绪化的那个。
终于走出了贫民窟,来到主路上,只有这样的街道上才有当铺,在华人街不方便,认识小姑娘的人太多了,贫民窟就不用想了,哪个缺心眼会来贫民窟开当铺?不怕被抢劫吗?而且贫民窟是出了名的没油水,梅国不像华国一样那么历史悠久,所以根本不会有什么人去典当古董。
终于来到一家典当行,这是由一家当地黑帮控制的典当行,专门收一些来路不明的东西。
“女士,是来卖黄金的吗?”
女孩才刚刚进门,几个男人相互对视一眼,笑着说道,这年头虽然黑帮都会有火拼,但典当行向来是一片和平之地,通常需要镇得住,呆得住的人帮派成员才能过来,当然还有一些实力强大的人,毕竟很多帮会指不定就会来捣乱也说不准。
女孩抓了抓脑袋,耸肩道“你们怎么知道。”
“哈哈哈,黄种人没钱了最喜欢来卖黄金。”一个白人男人笑着说道。
女孩恍然大悟,确实是这样,华国人手里有点钱,总喜欢积攒点家底,古董什么之类的,但有一种东西是砸不烂,弄不掉的,那就是黄金。
女孩从口袋里面摸出两根金条从窗口低了进去,男人接过金条看了看,用金条对着地面扔了一下,传来一阵闷响,捡起来后,又扔到了装满水的器皿里,他不住的点头,为了安心,最后他还用喷枪烧了一下。
“呲~~~”
烧红的黄金扔到了冷水里面,立马又变成了金黄闪闪的富贵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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