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钱的日子还真爽,玩了几个小时才花了几十美金,哈哈哈哈我是有钱人了。”在万若男走出酒吧的时候,在家吧边角有三个男人对视了一眼,纷纷默契的朝着万若男尾随而去。

        要知道,这个年代大家虽然都有点钱,经济泡沫还没有打破,但普通人手里用于结账的都只不过是10美分,50美分,一美元,两美元。

        拿出来就用百元美金消费的人是不会来这种垃圾酒吧的。

        万若男是喝酒了,但从小练武,体质本身就比常人好上一些,要不是性别和体形限制,一般一两个大汉都走近不了她的身。

        去上次的当铺,如果从大街上走的话,至少要走过三个弯弯曲曲的街道,如果穿小道的话,只要走一个街道的路程就能到了,刚刚耽误了不少时间,万若男的步子不由快了些。

        梅国不管是什么年代,流浪汉和简陋的街道是没有办法消除掉的,哪怕到几百年后,相信梅国也有不少的流浪汉。

        “踏踏踏~~~!”鸡尾酒喝多了,万若男脑袋稍稍有点混,但还算可以,只是听到后面有人的脚步声后,不由本能的回头看了眼。

        只见三个面露凶光的男人正用看猎物的眼神看着自己。

        “女士,请你把口袋里面的钱交出来。”为首的瘦弱男人一脸笑嘻嘻的说道,在他眼中,三个男的对一个小女孩,稳赢的。

        另外两个男人也不怀好意的朝着万若男走去,慢慢形成合围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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