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为啥要混圈?多辛苦,你看成天在剧组呆着,多累得慌,也不自由。要穿那么厚的戏服,粘个头套粘久了,脸都要给套变形。”
“因为喜欢。”沈煜吐出四个字。
“喜欢受罪?”唐彻笑笑,其实想问沈煜这个问题很久了。
“你看每天六点就上戏,好一点的话八点下戏,连着工作14个小时。他们给你片酬,你又拿来投这部剧,到时候上映了也赚不了多少。你要到家里的浩瀚重工去当霸总,一个月就赚你在圈内一年的数。”
唐彻知道在沈煜十九岁那年,沈家不让他混圈,他离家出走了整整两年,靠自己在外谋生。
沈家关了他禁闭,他半夜爬墙离开。
脾气倔得可以。
后来把硬核的沈将军都给折服了,才勉强答应让他做艺人。
唐彻就想不明白了,为何他会这样选择。
“做人有个戒不掉的爱好,挺好的。”沈煜如此解释自己的择业意向,是为了热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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