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愁优异的表现,也令凌阳无比自豪,他解释说:“莫愁最快的奔跑速度是180公里每小时。”
“啊,这么厉害?”不止张韵瑶不信,连司机也惊叫了一声,他试着加快车速,大狼狗依然在后头不紧不慢地跑着,一发狠,又把速度度加到80码,仍是没有甩掉莫愁,不得不信服了。
“老天,这是什么品种的狗?我活了半辈子,还是第一次遇上。”司机震惊不已。出了主城干道,车辆逐渐稀少,他已恢复到70码的速度。
凌阳得意非凡地说:“也只是普通的狼狗而已。就是每天给他吃牛肉,每天训练罢了。”吃牛肉的狗着实长得要比一般狗高壮,经过特别的培训过的狗,着实是人类好帮手。但莫愁已不再是普通的狼狗了。经过凌阳的调教改造,它已拥有奔跑的神速以及生猛的力道,以他的身躯,就是一头成年牛都要被撞飞出去。
张韵瑶问他:“你每天都要训练它?”
“嗯,算是吧。”怎么说呢,莫愁现在根本不需要他训练,只是它每日会自主吸收每日清晨的旭日东升之气来使自己变得更强大。
张韵瑶看着他怀里的无忧,又看了正奔路着的莫愁,忽然妒忌起来,“你家里是干什么的?”
凌阳愣了下,忽然才想起,现在的女孩子谈个恋爱都要把男方祖宗十八代问清楚,于是就说:“我双亲已不在人世。如今家中全是我的一些晚辈,只是他们年纪都比我还要年长。”他来到这个世上,以这个世界的时间来算,他的亲生父母确实早已不在人世。现在活着的,都是凌家的后代晚辈了,他这么说,也是没错的。
想起父母,他心头又黯淡起来。
自出生起,父母对他极好,有求必应,别人家的父母都是严父慈母,他家是慈母慈父。虽说父亲要稍微内敛些,但从没有打骂过自己。他大哥,被家族当成宗子培养的嫡子,可是时常被父亲收拾的。而几个弟弟就更不用说,谁要是犯了错,必定被收拾得极惨,唯独他从未挨过父母的打。起初他还以为是自己聪明,得父母宠爱,直到现在才知道,父母早就知道他会永远离开他们,才无条件宠他爱他。
张韵瑶以为他父母双亡,想着自己父母双全,就略有些同情了,就说:“那你现在是一个人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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