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完庆功会,卢灿告别有些恋恋不舍的莲女,再度匆匆出门——阿尔达汗来电话,有件事需要卢灿去确定,有关新世纪航业谈判中的一个小细节。

        卢灿坐在前往华光船务大厦的车中,手撑着下巴,眯着眼睛看似休息,实则脑袋瓜转得飞快。

        因为卢家与赵家熟悉的缘故,卢灿将阿尔达汗一行人留下来负责谈判。

        最初,双方在总资产值方面,存在较大分歧。

        阿尔达汗一方认为,新世纪航业的固定资产为十亿港纸,品牌、资源关系、以及成熟的管理团队和船队组成,溢价两亿,总价为十二亿港纸;赵家认为这一报价过低,至少十八亿。

        历经三天的拉锯战,双方基本达成共识:阿尔达汗一方,以十二亿港纸现金以及价值三亿港纸的九九金实物,购买新世纪航业,全部交易在六个月内全部完成。

        在六个月之中产生的利润或亏损,双方共摊。

        为什么不是一次性支付,而要延迟六个月?

        这与船只的交易特性有直接关系。

        远洋邮轮或者货轮,可不是小舢板,那是几十万吨级的超级庞然大物,短时间内根本无法验证船体的完好性,而且,每艘船的驾驭方式,各有特点,因此,航运界几乎都存在“六个月试航期”——无论是新船出厂还是老船交易都适用。

        在这六个月之中,由卖方或者造船厂,安排人“教授”买方如何使用正确使用、保养船只,如果在此期间,船只发生某些物理性和结构性的问题,可以问责卖家。超过六个月,则与卖家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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