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玄策见过华王。”

        王玄策还是那么彬彬有礼。有规有据。

        “姐夫,你可终于来了,你要是早些来,我和老王至于天天风吹日晒的去打那些野蛮人了吗?”

        刘文经还是那么大大咧咧,天不怕地不怕,只怕他姐姐。

        李察也是大量着眼前这两个青年,还记得第一次见到他们的时候那个场景。

        那时候,王玄策还是一个普通商人家的孩子,因为常年跟随父亲走南闯北,通晓各国人文习俗,一心想要成为一个出色的使臣。

        那时候,刘文经还是在瓜州城作威作福,正事不干,因为他老爹让把他送到长安城当差,怕再次受到他姐姐的欺负,直接离家出走。

        可在看看这两个人,七年的时间,当年那两个十六的孩子,如今已经成了埃及百姓心中的神。

        王玄策还是那样,身材修长,一身白袍,温文尔雅。可他那身为上位者的气势却在无形之中散发了出来。好一个儒将。

        刘文经就不一样了,以前也是一个身材修长的小子,现在却是虎背熊腰,比之前见到他的时候直接大了一圈,一身的血腥之气,隔着好远都能闻得到,也不知道这七年来,他杀了多少人。

        就刘文经现在表现出来的彪悍气息,别说他爹刘简了,就连当年的程咬金都比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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