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察需要地,需要人,需要尽快的推广这三种不挑地产量高的农作物,这一切,去寻求自己的皇帝二哥的支持是目前最合适的选择。

        可怎么进皇宫去找皇帝可就愁坏了李察,西府赵王的牌子不能用,只要一拿出来以皇宫里层层上报的规则,不用多久整个朝堂之上就全都知道李元霸还活在世上了,那样只能逼着皇帝再封自己个亲王,李察可不想再去当什么亲王了。

        硬闯更是不行,以皇宫守卫对皇帝忠心耿耿的性子,自己不杀个底朝天,是绝对进不去的。

        突然,李察脑海里闪过一个人名,此人现在正在这长安城内,正是人称“混世魔王”的程咬金。想到自己被称为“战场魔神”,程咬金被称为“混世魔王”,李察哈哈大笑,十几年不见,不知道这个小魔王见到自己这个大魔神会是一个怎样的表情。

        李察翻身下马,涌入了归城的人群中,拍了拍怀里紧抱的破旧布袋,心中充满了动力。这可是大唐几千万百姓的希望啊。和煦的夕阳温柔的洒在李察的身上,正如李察现在的心情。

        “梨花风起正清明,游子寻春半出城。日暮笙歌收拾去,万株杨柳属流莺。”心情大好的李察,现在看什么都觉得无比顺眼,看着眼前出门踏青回城的公子佳人,李察不由的念出了浮现在脑海了的一首小诗。

        “呦,兄弟,出口成章厉害,厉害,本少爷最喜欢和有文化的人交朋友了。俺老爹说了,除了朝堂上那些老狐狸,出门在外碰到有文化的年轻人,一定要好好结交一番。只是兄弟扮相,看起来并不像读书人啊。”一道充满痞气的声音突然从身后传来。

        李察转身一看,哎呀我的天,相比于李察挺拔的身材,身后这三个少年那可真是虎背熊腰啊,三人皆是面相黢黑,不管从面相上看还是从身材上看,俨然是亲兄弟,决对是一个爹生的。为首的一位二十余岁,身边跟着两个十六七岁的少年。

        “大哥,这匹马可真俊,真好,你看这体格,你看着毛色,这绝对是一匹绝世好马,我想要。”身边的一个弟弟,摸着北美马王秀美的毛发对老大说道。

        “处弼,别胡说。”

        说完,老大把自己的弟弟拉倒身后,在弟弟耳边轻声说道:“你想要,我还想要呢,看到马背上的东西了吗?那是熊皮,真正的熊皮,如果是他自己打的,那么我们三个加一块也打不过他,没听我刚才问他是不是读书人吗?他要回答是个读书人,我们就抢过来,读书人了没有那么大的本领去猎杀熊。要不是读书人,我们再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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