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的洛云如果愿意去某家公司里任职的话,必然能获得一份不低于百万年薪的工作,甚至还不需要去做什么。
当然。洛云对去上班并没有任何兴趣,不过他确实需要大量的金钱。
洛云想买一栋远离繁华市区的独栋别墅,最好是带一个特大庄园的那种,他还想时不时的把哥斯拉放出来,透透风,顺便再割两块肉尝尝。
居住在闹市之中,哥斯拉血肉造成的辐射恐怕都会引起大量普通人的伤亡。
洛云在街道两边搜寻了一会,没有找到他想要的店铺。于是便打开了手机,在网上寻找到了一处钢铁加工厂的地址,顺着地址找了过去。
他准备将这块金砖熔炼成数块小一点的金块。
但凡正规金店出产的金条,上面都有印记标号。
所以雪灵交易给他的黄金并不是带有标识,可查来源的金条,而是金条熔炼过后形成的,无法辨识的金砖。
雪灵这么做是为了保护自己的现实身份不会暴露。同理,洛云这么做也是为了防止雪灵知道自己现实中的一些踪迹,毕竟拿着一块金砖出售,有些太过于招摇,很容易被当成奇闻轶事传到有心人的耳朵里。
来到钢铁加工厂,洛云花了一点钱,买通了几个工人,借用了一下钢铁加工厂的熔炉,他将金砖放入熔炉中,融化成金水,再倒入劣质的模具,重新获得了数根大小不一的金条。
形状有些不规则,看上去有点丑,不过没关系,就算它是粑粑状,只要它还是金子,就会有人抢着要。
就在洛云把金条装箱,准备离开的时候,忽然,那几个加工厂的工人,将他拦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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