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晓妹妹,你的字写的真好。好厉害啊!”发自内心的夸赞,男孩给她竖大拇指。
瞅瞅自己毛毛虫一般松软的字体,晓晓嫌弃的眼眸换上傻笑。她曾使用过十多年的毛笔字,一手簪花小楷工整漂亮。
如今人小,腕力不够也绝不会如此差,这是她故意的。没想到还得到了对方真心的夸赞。
探头瞧瞧他的,小女孩暗暗赞叹。这孩子才八九岁吧,后世小学二三年级的年龄。可他已经写了一手漂亮的毛笔字,已颇有颜体的风骨,一丝涂抹的墨迹都没有。
“瑞然哥哥的字好看。比我二哥的好。”
被小女孩夸了,小男孩兴奋的脸颊通红。他自小不受人关注,这上学机会还是在太后那里求来的。
上书房的老师们对他爱答不理,仿佛他就是个来蹭课的。从未给他留过作业,也从未过问过他的学业。
望着妹妹喜悦的笑脸,崇拜的眼眸,他忽然感到了另一种价值。他也是有人会喜欢的,做好一件事情也可以得到真心的夸赞。
“听师傅说,将胳膊上绑上沙袋可以锻炼腕力,我以后这么练,会越来越好的。”
就你那柴火棒一般的细胳膊,还要绑上沙袋,它不会经不住被压折了吧?
“字写的整齐,不耽误使用就好。用不着为了它费那么大功夫。”
嗯?小男孩满脑袋问号。都说字如其人,不是写的越好越好吗?字体是一个人的门面,判断的第一印象。第一次听到如此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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